
公告日期:2025-04-2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2024 年监事会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议事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规定。2024 年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贯彻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二)2024 年公司召开了五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忠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周佾女士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佾女士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佾女士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规范性、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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