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公司使命愿景,强化战略导向,构建面向助力战略有效实施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
(二)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公司发展目标,突出价值贡献,强化目标绑定,构建适应公司发展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确定机制。
(三)强化传导机制。聚焦激励约束对等,优化目标、考核、薪酬闭环管理,畅通责任与利益传导,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四)强化过程管控。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做细业绩薪酬动态联动,实施企业负责人薪酬全过程管控。
(五)强化统筹兼顾。兼顾公平性和市场竞争力,优化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四条 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构成。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和业绩考核评价制度;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等。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人力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做好企业负责人薪酬过程管控工作。
第七条 公司党委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及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进行前置研究讨论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履行公司治理决策程序。
第三章 年度薪酬及考核
第一节 年度薪酬
第八条 公司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第九条 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与上年度院所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绩效年薪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企业规模系数 × 企业基本年薪水平×岗位系数
1、企业规模系数
公司上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在 15 亿元以下的,企业规模系数取1;公司上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在 15 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规模系数取 2。
2、企业基本年薪水平
以国资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数据为准。
3、岗位系数
党委书记、董事长岗位系数为 1.0,总经理岗位系数范围 0.9-1.0,其他负责人岗位系数在 0.6-1.0 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经营业绩考核系数×分配系数
1、经营业绩考核系数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国科控股下发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计分细则(详见附件 1),并结合国科控股定期公布的企业考核系数对照表计算。
2、分配系数
党委书记、董事长分配系数为 1.0,总经理及其他负责人分配系数原则上不高于 1.0。
总经理的分配系数由董事长提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分配系数由党委书记提议,并综合上级党委、纪委意见确定;其他企业负责人的分配系数由总经理提议。
第十条 公司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业绩完成值低于上一年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原则上不增长或下降。
第二节 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其中:定量指标占 80%权重,定性指标占 20%权重。
(一)定量指标包括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和两项财
务比率指标。
1、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企业合并报表中营业总收入和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考核指标计算见附件 2)。
2、经济增加值是指经审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成本后的余额(考核细则见附件 4)。
3、财务比率指标根据公司考核需要设定,原则上应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和一个财务短板指标(考核指标计算见附件 2)。
(二)定性指标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发展阶段、业务布局、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年度重点任务选定。
第十二条 公司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的年度考核目标值:
(一)如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为同比增长,则本年度考核目标值不低于上年完成值的 110%。
(二)如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为同比下降,则本年度考核目标值不低于前三年完成值平均值的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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