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3,367.60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948.06 万元,减去 2024
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336.76 万元,减去已分配 2023 年度红利 600 万元,减去
2024 年半年度分红 24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2,138.85 万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6,480.42 万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4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中期已现金分红240万元,加上本次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报告期将累计现金分红1,680万元。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 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800,000.00 6,000,000.00 2,4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420,291.47 86,635,223.75 81,800,132.1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29,388,476.2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21,388,479.6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5,2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8,285,215.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5,200,00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2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回报,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制订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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