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
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
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拟订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6.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00 《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 √
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议案》
8.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12.00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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