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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41:12 股吧网页版
奥普光电: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道琴)

本人韩道琴,作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道琴,吉林大学企业管理博士,1993 年到 2003 年在吉林省经济管理
干部学院任教;2003 年至今在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06 年至 2008 年任国际会计系主任,2008 年至 2016 年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履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共
召开董事会 5 次及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已出席现场会议,并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期应加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会次数

韩道琴 5 5 0 0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管理层 2023 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情况》、《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与长春光机所签订<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
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追加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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