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艳春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劲松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道琴、姜志刚、卢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548.0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42.03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业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4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订的 2025 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是:合并营业收入 82,002.88 万元,合
并税后净利润 7,306.23 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登载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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