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2024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930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存在多次通过关联方或引入新供应商签订大额采购合同预付大额资金的情况并退还情形,经获取相关采购合同、付款审批流程及业务情况说明,中审亚太对这些款项支付的真实性质存在重大疑虑,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大额资金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上述公司提供的相关采购合同盖章用印未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登记,付款审批流程未正常使用公司系统审批,纸质付款审批单未按逐级审批的原则执行,出现职能部门负责人未签字同意后续审批正常进行的情况。公司在印章管理、付款审批及资金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相应的内部控制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人人乐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人人乐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但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人人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中审亚太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中审亚太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人人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我们认为: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4 年度内控报告出具的否定意见,表明公司在资金管理、
印章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持续亏损的情况,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进一步提升运营及管理水平
公司将组建一支经验丰富、工作高效的经营管理团队,重新打造供应链,集中资源发展优势区域,全力提高公司销售业绩,推动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2、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内控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透明度,促进公司的管理升级,守住监管规范底线,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基础。
不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规范授权管理;不断加强风险管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合规、持续的发展。
3、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和规章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得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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