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3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 9.3.12 条第
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
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年审会 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 9.3.12 条
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停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股票后期安排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停牌。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 9.3.14、9.3.15 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
3、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9.6.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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