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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3:11:32 股吧网页版
*ST人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我们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我们确认报告期内,存在 2 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中融信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集团证券事务部、集团审计部、食品经营部、生鲜经营部、3R 经营部、洗化经营部、耐用品经营部、电商事业部、团购推广部、经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销中心、行政共享中心、泰斯玛公司的系统研发部、系统维护部等部门、以及法律事务部、盘点督查部、工程开发部、设备维护部等业务部门。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方法及自评内容

公司报告年度内部控制程序:制定评价方案、业务单位自评、实施现场抽样、测试、发现控制缺陷并落实整改、汇总评价结果、编制年度评价报告。
内控评价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了解重要业务流程、与业务部门访谈、检查记录或文件、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自评内容主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控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公司净资产的 0.5%,小于营业收入的

一般缺陷

0.5%;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为净资产的 0.5%至 1%之间,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

至 1%之间;

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1%,大于营业收入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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