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广发证券对科华数据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35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成辉
董事会秘书 林韬
证券事务代表 赖紫婷
联系电话 0592-516399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科华数据的保荐工作期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第二个阶段为持续督导阶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完成推荐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对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同时出具推荐文件;
2、提交推荐文件,并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等进行答复;
3、指定保荐代表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沟通;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2、协助并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3、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6、关注社交媒体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进展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8、制定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现场检查结束后完成《现场检查报告》并报送交易所备案。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对科华数据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重大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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