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6 02:25:22 股吧网页版
科华数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当前外汇市场波动加剧,为防范和降低外汇市场风险,聚焦主业,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实现提升经营可预测性目标。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二)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四)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五)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出口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多币种的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系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业务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六、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