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最新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原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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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董事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 新增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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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543.1749
4
41024.5949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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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序号 原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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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7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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