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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