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安1号”)。
2、受托方(产品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3、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购买了中信证券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 1 号”,“富安 1 号”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发生逾期兑付情况,
期间公司秉持与中信证券积极沟通的态度,并取得相应的进展,上述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2022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公告》、《关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二)》和《关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作为原告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
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被告一为中信证券、被告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4 年度组织三次开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上述事项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中信证券向公司提供了富安 1 号管理报告,富安 1 号期末资
产净值为 7,782.05 万元。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已将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就富安 1 号
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为 2,787.7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产品剩余本金 10,569.77 万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到期收回
(其中包含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未提取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回款合计35,837,069.46元)。
三、一审判决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3)
粤 0304 民初 48570 号。判决认定,鉴于公司已从资产专用账户中提取 5,590,242.37 元;且
资产专用账户还收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回款合计 35,837,069.46 元,前述回款公司尚未提取,两被告应配合公司足额提取前述款项,另外,前述款项在托管账户中所产生的自然孳息,公司亦可以提取,两被告亦应配合。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①被告中信证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本金损失29,286,344.085 元。若判决生效后,对于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原告和被告中信证券按 50%:50%的比例平分,并且支付被告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被告中信证券赔偿款项 29,286,344.085 元为上限;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处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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