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85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373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规则》《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并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3、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期间,符合回
购方案中关于回购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856,05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951%,最高成交价为 7.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2 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83,684.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三、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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