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林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行使权力,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权益,
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本人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 10 月至 12 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立,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3 年至今一直担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002551.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锦洲医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普尔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自 2024年 10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报告期应出席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份大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林立 5 5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其中,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 2024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相关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情况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和要点,持续跟进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审计结果的客观与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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