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行使权力,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权益,
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12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燃,1977 年出生,经济法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律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7 年进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9 年起从事律师业务,现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兼任深圳市润和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前海阿拉丁互联网金融服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4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股东大会文件,关注了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公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遵循了法定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并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汇报,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3 天;另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结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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