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是中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1981年。致同总部设于北京,是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GTIL,致同国际)在中国唯一的成员所,英文名称为Grant Thornton。致同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5日,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及年审会计师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预沟通会,对会计实务、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进度及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及年审会计师就出具初步审计意见沟通会,对初步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重要实质性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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