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范及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按照上述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