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GWh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钠星”或“乙方”)与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海四达钠星年产 6GWh 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就海四达钠星拟在内江经开区成立子公司新建年产 6GWh 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等相关条款达成一致。
(2)本项目拟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6GWh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其中一期设计产能2GWh;二期扩建产能4GWh,预计在一期项目投产后24个月内启动建设。
(3)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或运营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充分依托内江地处成渝之心的区位优势,并深度融合内江市在专业人才集聚、专项政策扶持及区位辐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拟在内江经开区新建6GWh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亿元,规划建设一条46系列大圆柱钠电池生产线、一条超大方形或其他型号钠电池生产线,打造一个具有成本领先和技术先进性的钠离子电池规模化、产业化示范生产基地。
同时,甲方将积极协调9800万元的产业引导基金对海四达钠星进行增资入股,专项用于支持本项目一期建设。具体估值、基金额度等以后续签订的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2.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GWh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在内江经开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及投资项目情况
(一)协议双方
协议甲方: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协议乙方: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名称:海四达钠星年产6GWh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额约8亿元,其中一期投资约3亿元。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建设一条46系列大圆柱钠电池生产线、一条超大方形或其他型号钠电池生产线,打造一个具有成本领先和技术先进性的钠离子电池规模化、产业化示范生产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实施,其中一期设计产能2GWh;二期扩建产能4GWh,预计在一期项目投产后24个月内启动建设,并在一期项目投产后32个月内建成投产。
4.项目建设期限:项目一期建设周期约6个月(自一期生产主厂房交付之日起计)。
5.产业基金增资:甲方将积极协调9800万元的产业引导基金对海四达钠星进行增资入股,专项用于支持本项目一期建设。具体估值、基金额度等以后续签订的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风险提示
公司全面聚焦并深化钠离子电池战略,坚定看好钠离子电池巨大的应用前景,加快全面商业化发展。通过股权混改的方式将钠电板块独立运营,成立了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已获得核心产业方投资。公司钠电产业化正在加速进行,多款钠离子电芯及模组通过下游头部客户的验证,进入多家核心客户的供应商清单,并获得较大规模的订单。
随着锂资源价格波动与供应链安全挑战加剧,钠离子电池凭借资源丰富、低温性能优异、安全性高等优势,有望成为储能领域、车用启停电源领域“下一代主力技术”。本次投资旨在快速提升公司钠离子电池的产能规模,为各类应用场景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钠离子电芯产品,解决目前公司钠离子电池的产能瓶颈,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交付需求。本次投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型电池领域的产能布局,加快公司钠电的产品研发和产能布局。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由于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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