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普利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3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6,084,32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79,026,992.2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8,775,247.51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 2023 年 7 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3)第 084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6,084,327 股,募
集资金总额 1,079,026,992.21 元。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为 8,018,867.93 元,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232,876.77 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8,775,247.51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 期初募集 本期实际 永久补充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资金余额 使用金额 流动资金 期末余额
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60,000.00 29,973.94 9,329.21 4,577.13 16,067.59
6GWh)
年产 2GWh 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 20,000.00 - - - -
源系统二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6,877.52 0.81 - - 0.81
合 计 106,877.52 29,974.75 9,329.21 4,577.13 16,068.4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
限公司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所以以各实施主体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
账户。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方式系通过向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增资,再由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分别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因此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明细如
下:
序号 开户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9112801040017432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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