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建兵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史建兵,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历任浙江省司法厅主任科员、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计量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 7 次。
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 7 次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或者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全部 3
次股东大会。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不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年度,本人也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利用本人专业特长,切实履行了委员职责。
(一)本年度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变更总经理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核了候选人的资格,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三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员工持股计划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制定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运作情况,同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相关意见,保证所递交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进行现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场调查,监督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参加公司经营会议等了解公司业务情况、经营现状并对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出了相关提示,重点关注了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最新的运营状况,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