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及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英新塘”)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塘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根据杭州华英新塘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为其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塘支行新增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最终授信及担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上述授信及担保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杭州华英新塘的其他股东杭州新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昇”)将为公司本次对杭州华英新塘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为了保证本次融资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及自然人孙关水将为杭州华英新塘提供同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许水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杭州新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许水均先生、杭州新昇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3、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第 00010515 号房权证 5 幢)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总资产为 174,157.51 万元,净资产为 71,172.48 万元;2024 年营业
收入为 316,888.72 万元,净利润 9,665.75 万元。
8、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51%;杭州新昇持股 49%。
9、与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华英新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杭州华英新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自然人孙关水先生为杭州华英新塘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塘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杭州华英新塘的其他股东杭州新昇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将以其持有的杭州华英新塘 49%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及担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四、本次董事会意见
近年来,我国羽绒行业快速发展,未来随着羽绒制品渗透率的提升和行业整体的发展,羽绒生产加工行业的规模有望将继续扩大。被担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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