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8 18:36:51 股吧网页版
久立特材: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9月27日,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股票1,680.0065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72%。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公司层面考核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三期(分别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2年9月29日)起满12个月、20个月、32个月)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3年9月29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3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0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5月29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3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0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4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672.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9%。本次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1、公司层面考核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三个解锁期 2024年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

注:公司考核指标中,公司各年度净利润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其中公司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金额)。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719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金额)1,554,139,060.87 元,比 2021年净利润(调整后)增长 108.98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2、个人层面考核

持有人在考核期限内的每个年度内,由管理委员会确定个人指标考核结果,持有人必须通过该个人指标考核,持有人如通过该个人指标考核的,则获得对
应的个人考核系数。持有人须配合公司完成每年度个人指标考核所涉相关数据表单指标的确认工作,由于持有人未尽配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