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7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4,325.78 万元及专户利息 792.68 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4,933.15 万元及专户利息 255.93 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
至 2025 年 6 月 4 日),共计 10,307.54 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
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 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73,028.9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96,970.39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 实际募集 截至 2025 年 未使用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资金净额 6 月 4 日累 资金金额
额 计投入金额
1 中药提取车间 30,105.00 18,100.00 18,100.00 14,040.01 1,857.34
建设项目
2 抗肿瘤药研发 23,753.00 4,325.78 4,325.78 0.00 4,325.78
项目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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