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 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73,028.9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96,970.39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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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开户银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行名称 余额(万元)
广东众生药 东莞银行股份有 药品研发中心及
业股份有限 限公司石龙支行 537000010687003 12,594.22 公司配套设施建
公司 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以下统称“乙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37000010687003,截止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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