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药业”或“公司”、“上市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
(2023)第078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 实际募集 截至 2025 年 未使用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资金净额 3 月 31 日累 资金金额
额 计投入金额
1 中药提取车间建 30,105.00 18,100.00 18,100.00 14,032.33 4,067.67
设项目
2 抗肿瘤药研发项 23,753.00 16,920.00 16,920.00 0.00 16,920.00
目
3 数字化平台升级 7,233.00 6,880.00 6,880.00 1,916.45 4,963.55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 20,300.00 17,957.00 17,119.70 17,122.34 0.00
目
合计 81,391.00 59,857.00 59,019.70 33,071.13 25,951.22
注:1、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后的净额。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累计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收到的26,462.08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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