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怀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怀岭,男,汉族,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北京市抒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研究
生;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德国慕尼黑大学硕士研
究生;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博士
研究生;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德国柏林 Knauthe
律师事务所兼职法务;201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西
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理事、欧美同学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顾问;2021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大西洋
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
形,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情况
独 立 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报告期应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出席股东大
次未亲自参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张怀岭 5 1 4 0 0 否 3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我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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