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全文统一调整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部分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或“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全文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分别统称总裁、副总裁。条款中仅调整统称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修订前 修订后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原广东海大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 原广东海大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 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商务部商资批(2007) 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商务部商资批(2007)905 号文批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下 905 号文批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称“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440000400000891。 用代码 914400007578948436。
…… ……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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