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18:25:12 股吧网页版
海大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14:30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 号海大科学园 1 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参与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62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6,042,625 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3,685,770 股的 74.90%;其中现场参与的股东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12,152,767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股东 60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3,889,85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7%。参与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6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4,219,822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 0.0039%,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6 个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5,020,561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0%;999,064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23,0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3,197,75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999,064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989%;23,0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5,073,761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2%;944,364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24,5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3,250,95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1%;944,364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826%;24,5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4,741,92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6%;1,277,099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23,6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2,919,12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