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运国先生,1966 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广东省(本科)教学名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CGMA 北亚 100 领袖智库成员、IMA 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咨询分会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管理会计研究》编委、《中国管理会计》编委。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019)、财政部第三批特支计划、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首期)。现同时兼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董事
会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刘运国 7 3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召集及参加了上述三个委员会 2024 年的相关会议。
1、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的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及计划、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进行了审议;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履职期间,本人还现场走访了解子公司经营情况,实时关注履职监管动态并积极与公司交流讨论,积极发挥本人监督制衡的职能。
2、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了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委员,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
责,参加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审核。
(三)2024 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原则,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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