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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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的盖章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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