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近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经推举由独立董事杨蕾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预留股份引入投资人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本次公司拟以预留股份引入投资人的全部文件后,经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使用预留的7亿股股份引入投资人,是严格履行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01破577号《民事裁定书》批准生效的《重整计划》的既定安排。本次引入投资人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与合同基础,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引入投资人已严格履行了公司内部治理审批程序,体现了公司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
3、拟引入的投资人主要为央国企背景的投资人,加长锁定期至24个月更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股东结构,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综上,本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同时定价公允、程序正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杨蕾、滕力、张晓宇
二○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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