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光,作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光,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历任广州华商学院教师、上海世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19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已离任。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4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雪亮 8 0 8 0 0 否
2、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3次股东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加强了本人对公司发展情况的理解。
3、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审议公司2024年各定期报告、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债务豁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4、2024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调取信息,仔细核对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应发薪酬进行研判。
5、2024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作为第八届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债务豁免、增加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事项。切实履行独董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提供独立决策及监督指导。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各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及时间安排,就审计重点关注的事项、关键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初稿等多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初稿,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
的时间审阅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确保本人有足够的时间与其他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沟通及交流,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和审计总结,了解了公司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了相关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和建议。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机构组织的培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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