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4854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中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8,880,070,292.64 元 , 公 司 未 弥 补 亏 损
8,880,070,292.64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5,999,322,117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生态建设业务方面的工作重点为推进部分存量项目的最终结算,最终结算扣减对当期营业收入冲减金额较大,冲减后的营业收入为-5.21 亿元;固废处置业务同比基本持平;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出于对资金等风险的考虑,业务规模有所控制,营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但由于本期生态建设项目结算扣减对当期营收冲减低于上年同期,所以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但由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已进入高比例计提期间,两项减值计提合计对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 225,903.11万元,且公司各项费用占营收的比重仍较高,导致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
2、公司存量有息负债导致公司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难以下降。同时,公司
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员工安置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三、应对措施
1、2024 年 12 月 3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 01 破 577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已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公司逐步化解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同时,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了破产服务信托,信托项下重组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重整前对信托底层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享有担保追偿权的,公司在按照《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并清偿债务后对相应底层企业的追偿权也作为重组资产交付至破产服务信托下的平台公司,交付后,公司不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不再享有相应追偿权。
公司重整完成后,已有效减轻历史包袱,走出历史困境。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经营计划,公司转型进入新能源业务领域,主要通过收(并)购新能源资产,快速扩大自身业务范围和市场占有率;依托现有资源,自主或与地方企业合作开发优势地区的新能源项目,充分利用资本优势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大风光设备循环再利用与其他业务领域的融合等模式参与新能源业务。同时,精细管理存量生态业务,实现国内国际双向协同,盘活优质资产,提升盈利能力。
2、在经营转型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优化管理架构,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流程,提高运营效率,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也将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成本和费用支出,多措并举降本增效。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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