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已经退市的威创股份(R 威创 1)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明确了实控人掏空公司的全部路径。根据处罚决定确认的违规事实,威创股份是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掏空:
第一步:不晚于2023年6月19日,陆克平通过控制持股公司安排成为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且向威创股份隐瞒了这一事实。
第二步,陆克平通过协议操纵,使刘钧成为威创股份的关联自然人。
第三步:陆克平、刘钧几乎在同一时期出售完成资金占用。其中陆克平通过阳光集团占用了5.4亿,刘钧则直接通过控制威创股份的公司账户净转出13亿元来偿还个人债务。
数十亿的资金,肆无忌惮的侵占手段,已经涉嫌经济犯罪。2024年10月22日,合计持有威创股份10.04%的股东将陆克平、刘钧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诉至广州中院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广东中院认为鉴于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到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侵犯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严惩,让我们拭目以待。
因此,基于上述侵占上市公司财产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信披违规,如果您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威创股份,且在2023年12月22日未清仓,都可以发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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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23:38:51
发布于 浙江
$*ST威创(SZ002308)$ 威创股份索赔进行中。
毋虚证券诉讼团队友情提示:
如果您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威创股份,且在2023年12月22日未清仓,均可以通过白 度过“毋虚证券诉讼团队”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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