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380,487,47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4.07 元/股
2.上市数量及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380,487,47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含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在内的 18 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完成后,兵团建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关于对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批复》(师国资发〔2023〕18 号),同意北新路桥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再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新疆北新路
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
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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