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
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首席合伙人为吕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永拓合伙人 99 人,注册会计师 350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0 人。2024 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经审
计收入总额 32,26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6,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144 万
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33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410
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53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职业风险基金 6,485.12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1 次
行政监管措施 3 次 4 次 5 次
自律处分 无 无 无
永拓 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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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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