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规定》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参与决策,发挥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海霞,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出生于1973年,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律师、注册会计师、建筑工程师。曾任乌鲁木齐铁路分局房地管理中心建筑工程师、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新疆银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新疆智道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2006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现兼任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1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张海霞 独立董事 11 11 0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材料、进行询
问,提出意见和建议,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
客观决策,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
会,积极与股东进行交流,接受询问,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联交易等答疑,
推动股东与管理层沟通。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经推举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多次召集三位独
立董事召开独董专门会议,审议按规定需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和研讨公司
其他重大事项。
其中,审议有关《独董管理办法》24 条规定需独董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独
董专门会议召开了 3 次,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2024 年 七届董事会 2024 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 月 17 日 第一次独董专门会议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2024 年 七届董事会 2024 年 《关于拟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议案》
7 月 8 日 第二次独董专门 《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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