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6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运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的总裁必须专职。总裁不得在任何其他企业(包括控股股东
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 总裁在本公司领薪。
第七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员
工的利益;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具有 10 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
(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善于沟通,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五)不至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九条 《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总裁可以在任职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 1 个月前向董
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裁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对辞职的审查,应于收到总裁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二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需向总裁提交辞职报告,由总裁签字同意后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 总裁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薪酬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经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等在内的合同;
(十)管理、指导及协调各分子公司的生产营运工作;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裁对不属于自
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并取得其批准。
第十七条 总裁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职责,若职代期间较长(三十个工作日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
第四章 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授权总裁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相
关职权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长授权范围内,由董事长对总裁另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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