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6 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 A 座 16 层(100080)
16F,BlockA,China Technology Exchange Building,No66,North 4th Ring Road West,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80, P.R.China
Tel: 8610-62684688 Fax: 8610-62684288
目 录
释 义......2
正 文......5
一、本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及授权......5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7
三、结论性意见......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中科云网/公司 指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律师/本所律师 指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 指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 指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考核管理办法》 指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限制性股票 指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激励
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
激励对象 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回购注销 指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
《公司章程》 指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科云网之委托,本所兹委派郭晓桦律师、刘爽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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