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叶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本人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于 2024 年 9 月换届离任),任职期间,始终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关注企业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叶秋,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07 年至 2020 年 12
月,任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作为律师期间,为多家银行、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治理、投融资并购交易及公司相关争议解决等领域有丰富的经
验;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科云网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中科云网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上海逢君
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22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
经自查,本人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种方式,听取管理层汇报,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本人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出席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叶秋 6 0 6 0 0 否
作为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任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内部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4 年 4 月 19 日 第五届董事会内部控制委员会 1.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日期 会议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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