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同盟还有10%合规股份,洋河集团这是想低价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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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4 14:28:32
发布于 河北
截至2026年3月4日,洋河股份与蓝色同盟股权纠纷的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核心结果如下 : 一、关键时间节点 - 一审判决:2025年12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 生效确认:2026年1月15日上诉期届满,各方均未上诉,判决正式生效 。 二、核心判决内容 1.股权与收益处置- 蓝色同盟持有的洋河股份17.59%股权(约2.97亿股)及对应全部收益(历年分红、送转、减持收益等)被认定为非法所得,判令全部归洋河股份所有 。- 蓝色同盟需退还2021年股权转让所得40亿元 。2.刑事判决- 杨廷栋(原董事长):有期徒刑5年,罚金50万元 。- 张雨柏(原总经理):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30万元 。- 丛学年(原董秘兼财务负责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30万元 。- 三人罪名均为贪污罪,法院认定其在两次股改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三、执行现状(截至2026年3月4日) - 宿迁市财政局已接管涉案股权,正推进合规划转至洋河股份,工商登记变更尚未完成 。- 蓝色同盟140余名中小股东被冻结的13亿元分红款仍在监管账户,处置方案待进一步明确 。- 蓝色同盟持股比例预计将从17.59%降至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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