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6-00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5 月8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森”)、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盈森”)、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水美盈森”)、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美盈森”)、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丰华”)、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之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6,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收到了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银行”)深圳分行在深圳签署的《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综字 20251201 第 001 号)与《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额抵字 20251201 第 001 号)。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
度转授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佛山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 莞美芯龙、长沙美盈森、成都美盈森、安徽美盈森、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 福建美盈森、东莞丰华、东莞美之兰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的敞口额度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与抵押担保责任。其中,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收到了佛山美盈森与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在深圳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综字 20251201 第 003 号)与《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额抵字 20251201 第 003 号),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4,5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除对佛山美盈森的担保已生效外,其余子公司相关具体授 信合同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尚未实际发生)。
公司对佛山美盈森的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
担保 被担保 审批额度 对被担保方 前剩余额 金额 对被担保方 后剩余额
方 方 (万元) 的担保余额 度 (万元) 的担保余额 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公司 佛 山 美 20,000 11,500 8,500 4,500 11,500 8,500
盈森
注:根据佛山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
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51201 第 003 号),佛山美盈森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
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F20241227 第 009 号,原担保金额为 4,500 万元,
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佛山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 11,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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