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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1:51:54 股吧网页版
齐心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泽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泽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全面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内部控制,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胡泽禹: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大专学历。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84 年 11 月调入深圳,曾任深圳市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港务
公司采购科科长、运输部副经理、计划部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深圳市华德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
惠州市大亚湾粤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深圳市华德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日常积极加强任职资格管理,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核查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
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严格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的议案,积极获取议案相关资料,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
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胡泽禹 5 3 2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2 次会议,相应任职的独立董事均有全部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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