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7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7,233,029 股)=370,763,607.6 元÷1,243,111,721 股=0.2982544 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即按公司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98254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2544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11 月19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总股本(即 1,243,180,29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即
7,233,029 股)后的 1,235,947,2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对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份由1,243,180,295 股减少至 1,243,111,721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233,029 股,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3,111,72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33,029 股)后的
1,235,878,6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3,111,72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33,029 股)后的 1,235,878,6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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