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福
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同日通过公司信息栏对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示期共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股东等与本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的人员可通过来人、邮件、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如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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