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公司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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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
6、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2024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执行;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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