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4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和 2022 年 8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2,782,295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安徽中电鑫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该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前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 2022年、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根据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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