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数据资源及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其中明确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的相关内容。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公司自本解释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17号》《解释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17号》《解释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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